答辩活动中除答辩委员、答辩秘书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可否领取劳务酬金?
回答:承担非自身岗位职责的学生、科研助理等其他答辩工作人员可以领取劳务酬金,开支标准建议参照本科生答辩秘书的标准执行,由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