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5项制度之间有何层级关系?
回答:劳务酬金发放管理系列制度由1项总体办法和4项管理细则组成,该5项制度之间的层级关系如下图所示。
(1)《中山大学劳务酬金发放管理办法》(中大财务〔2022〕3号)为总体办法,主要就劳务酬金的发放范围、发放标准、发放要求、发放程序、监督检查等基本规范进行明确,所有劳务酬金发放事宜均应遵照执行。
(2)《中山大学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信息采集费发放管理细则》(中大财务〔2022〕5号)适用于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即竞争性科研经费)的专家咨询费和信息采集费发放事宜,主要就其开支标准进行明确。需要注意的是,使用竞争性科研经费发放助研津贴、项目聘用人员薪酬等劳务费用的,应按《中山大学科研项目劳务费管理规定》(中大人力资源〔2017〕4号)等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3)《中山大学项目评审费、讲座报告费发放管理细则》(中大财务〔2022〕6号)、《中山大学考试考务费发放管理细则》(中大财务〔2022〕4号)、《中山大学学位论文评阅费、答辩费发放管理细则》(中大财务〔2022〕8号)适用于校内预算项目、单位自筹经费等其他经费的项目评审费、讲座报告费、考试考务费和学位论文评阅答辩费发放事宜,根据劳务活动内容执行相应细则规定的开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