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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绩效和科研项目绩效

费用类型 发放标准 报销附件及要求
部门绩效 无发放标准。 1. 部门绩效发放由人力资源管理处审批。
2. 院系部门发放的讲课酬金等应在部门绩效中开支。
科研项目绩效 横向科研项目 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参加人员在项目中的贡献合理确定和审批发放标准,不限制项目负责人本人领取比例,发放对象为对项目执行做出实际贡献的人员。 /
纵向科研项目 根据《中山大学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暂行办法》(中大科研〔2021〕58号)有关规定,项目组间接费用(-0293)主要用于发放项目组及相关人员科研绩效,以及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安排的通用办公支出等,间接费用的绩效支出由项目负责人在预算额度内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及科研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申请发放,并经二级单位审批。 二级单位审批盖章的《中山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组间接费用绩效发放方案》。
院系统筹(-029200)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有科研绩效预算额度时开支科研绩效由二级单位审核;项目负责人的“-1405”、“-1408”和“-029200(个人)”项目中的绩效额度开支科研绩效由二级单位和学校科研主管部门审核。 审批盖章的《中山大学二级单位发放纵向科研项目绩效支出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