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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劳务费用

费用类型 发放标准 报销附件及要求
培训师资讲课费 按照《中山大学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开支标准及规定执行,详见【师资费&线上培训费 1. 需提供经批准的《中山大学培训费开支审批表》(请在“财务处主页→文件下载→集中核算中心”下载),或同意举办培训的同等效力审批材料。
2. 因无法开立境内银行账户、野外考察、信息采集等客观情况确需以代领方式发放劳务酬金的,发放单位在学校薪酬门户申报时需说明理由并提供签领表(需经发放对象签字确认)或者转账支付记录。
校内外人员其他劳务费 无发放标准 1. 需符合对应经费有关劳务酬金的开支范围规定。
2. 因税务要求,外籍、港澳台人员(校外人员)需上传护照首页或通行证页。
3. 因无法开立境内银行账户、野外考察、信息采集等客观情况确需以代领方式发放劳务酬金的,发放单位在学校薪酬门户申报时需说明理由并提供签领表(需经发放对象签字确认)或者转账支付记录。
稿酬 无发放标准 稿件录用通知或已出版的文章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