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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评审费开支标准

项目评审费是指各单位因工作需要邀请校内外专家参加各类评审、评估、评定、鉴定、论证、验收等活动所给予对方的合理酬金。

人员
类别
税前最高标准
(单位:元/人)
现场形式,即现场讨论、访谈、勘察、会议
(含网络会议)等
通讯
形式
半天
最高
每天
最高
单次
最高
院士、全国知名专家 2000 5000 2000
高级职称人员、处级(含)以上人员 1000 2500 1000
其他人员 800 2000 800
※注:
1. 发放单位邀请专家提供咨询或评审劳务发放的劳务酬金,从非科研项目开支的,适用该标准。
2. 邀请省外、境外的专家前来参加现场评审活动,可在评审时长基础上加计半天计发酬金。
3. 全国知名专家:
(1)现任或曾任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全国学会会长、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首席专家;
(2)教授二级岗以上人员及同层次水平专家;
(3)经邀请单位认定为在劳务活动所涉专业领域造诣深厚、享有盛誉的人士,如外籍高级学者、世界500强企业负责人、国际著名奖项获得者、在本学科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专家学者等。
4. 竞争性科研经费不适用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