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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开支标准

专家咨询费指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因项目咨询、执行检查、结题验收、专家论证、成果鉴定、技术指导、咨询辅助、访谈调研、学术交流等事项需要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合理酬金。

经费类型及对应项目编号 人员
类别
税前参考标准(单位:元/人)
现场讨论、访谈、
勘察、会议(含网络会议)
通讯
形式
第一天、第二天 第三天及以后 单次
最高
半天
最高
全天
最高
半天
最高
全天
最高
中央 财政 科研 项目 ( 41/ 3193/ 3191 繁荣 计划 /1407 /0292 /0293 开头 项目 ) 院士 全国 知名 专家 2500.00 4285.00 1150.00 2050.00 2050.00
高级职称人员 1600.00 2800.00 720.00 1300.00 1300.00
其他人员 925.00 1675.00 450.00 750.00 750.00
地方 财政 科研 项目 42 开头 项目 院士 全国 知名 专家 3125.00 5356.25 1437.50 2562.50 2562.50
高级职称人员 2000.00 3500.00 900.00 1625.00 1625.00
其他人员 1156.25 2093.75 562.50 937.50 937.50
横向 科研 项目 (7 /1409 /0291 开头 项目 院士 全国 知名 专家 6250.00 10712.50 2875.00 5125.00 5125.00
高级职称人员 4000.00 7000.00 1800.00 3250.00 3250.00
其他人员 2312.50 4187.50 1125.00 1875.00 1875.00

※注:

1. 发放单位邀请专家提供咨询或评审劳务发放的劳务酬金,从竞争性科研经费开支的,适用该表标准。

2. 全国知名专家:

(1)现任或曾任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全国学会会长、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首席专家;

(2)教授二级岗以上人员及同层次水平专家;

(3)经邀请单位认定为在劳务活动所涉专业领域造诣深厚、享有盛誉的人士,如外籍高级学者、世界500强企业负责人、国际著名奖项获得者、在本学科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专家学者等。

3. 不得支付给参与科研项目研究及其管理的相关人员。

4. 竞争性科研经费按照此标准执行,32开头的项目及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开支的316开头的项目按照中央财政科研项目的开支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