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首页

医学研究受试者医疗费报销附件要求

序号 附件名称 具体报销要求
1 医疗收费票据 1. 以受试者姓名为抬头开具的医疗收费票据可作为报销凭据。
2. 受试医疗费应根据医疗收费票据所列金额直接拨付至受试者的银行卡或者对公转账至相应医疗机构。
2 科研项目任务书/受试医疗费开支情况报告 1. 开支内容应与项目任务书中的研究方案一致,且有相关研究费用预算。
2. 项目任务书中未列明研究方案或者费用预算的,需提供受试医疗费开支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研究方案简介、受试者来源、受试量及费用统计等方面,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单位负责人审批。
3 垫付记录(如有) 1. 项目组已垫付费用的,需提供垫付记录和受试者签领表,相关费用可转入项目组经办人员的银行卡。
2. 受试者签领表应列明受试者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及本人亲笔签名;若因涉及个人资料隐私保护等事项无法提供的,项目组应在受试医疗费开支情况报告中说明理由。
4 受试者签领表(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