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活动费报销附件要求
类别 | 附件名称 | 具体报销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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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用品、物资、奖品、服装等其他学生活动费 | 活动通知 | 1. 发票上已经列明物品的名称、型号、单价、数量等明细信息的,无需提供购物清单或小票。发票上未列明物品明细信息的,需提供购物清单或小票(使用热敏纸材料打印的,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2. 单笔支付金额≥1000元,需提供支付凭据或采用对公转账。 3. 使用使用党委学生工作部的竞争性项目、院系再分配的学生工作子项目以及使用综合培养费开展学生活动时开支奖品的,单笔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奖品总金额不得超过活动总金额的50%,需注明“奖品总金额不超过本次活动总金额的50%”。 4. 发放表演服装等需要提供签领表。 5. 奖品或物品的签领数量应和购买数量一致,若不一致请注明原因。 |
发票 | ||
支付记录(如需) | ||
购物清单/小票(如需) | ||
奖品/物品签领表(如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