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租赁费
序号 | 附件名称 | 要求与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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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发票 | 1. 租赁合同中如果有其他附件要求的,也需一并提供。
2. 该项经济业务属于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原则上使用公务卡或对公转账支付。单笔金额≥1000元的,不得使用现金支付,需提供支付凭据或对公转账。 3. 房屋租赁属于境内外差旅住宿费,需参照境内外差旅住宿费开支标准,详见【国内差旅费住宿费开支标准】、【因公出国(境)住宿费开支标准】。 |
2 | 租赁合同 | |
3 | 支付记录(如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