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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付汇业务流程

按收款方要求需从学校银行账户向境外机构(不含境外个人)支付外汇的,办理时需先向中国建设银行购汇再汇出,具体流程如下:

业务流程说明表

流程序号 流程说明及所需附件
1 所需附件材料包括:
(1)汇款说明:由经办人所在单位向中国建设银行广州中山大学支行提交申请,简要说明境外汇款的业务内容、汇款金额、币种以及汇款信息(包括收款单位名称、账号、收款银行、SWIFT CODE或IBAN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合同或协议的原件(或复印件)、翻译件各1份。
(3)发票原件。无法提前取得发票的,需提供付款通知并加盖单位公章。
(4)单笔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付汇业务,还需提供《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并将备案号写在网报单空白处,备案办理请咨询财务处收费票税科020-84113897。
2 申请人在网上报销系统选取“借款(不含设备、工程)”模板,借款金额需填写人民币额度,根据所需支付的外汇金额及其相应的汇率折算,建议从高计算,银行将按操作日实际汇率计算实际扣款金额。
5 中国建设银行广州中山大学支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大蒲园区634号首层,联系电话:020-34049809
※注:
1. 国库资金项目不能用于办理对公境外付汇业务。
2. 对方收款后才提供发票的,经办人应在取得发票后立刻提交财务处集中核算中心外汇业务岗。
3. 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财务处集中核算中心外汇业务岗020-8411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