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结余经费打通使用或结转流程

业务流程说明表

流程
序号
流程说明及所需附件
1 因项目类型和结余经费管理的不同,审批流程不同。具体管理办法和审批流程如下:
(1)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请参阅《中山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中大科研〔2022〕58号),点击【链接】获取制度原文。
(2)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请参阅《中山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中大科研〔2022〕59号)和《科学研究院 人文社会科学处关于〈中山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中大科研〔2022〕59号)制度问答的通知》(科研〔2023〕1号),点击【链接1】【链接2】分别获取制度和通知原文。
2、3 办理科研项目结余经费打通使用/结转流程前,需在科研系统完成项目结题结项审批。
6 横向科研项目存在未冲账暂付款和冻结经费的情况下,财务处不能进行结余结转账务处理。请在办理科研项目结余经费打通使用/结转流程前,及时清理暂付款和冻结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