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财务报表用印审核流程
需要学校财务部门盖章确认的科研项目财务报表(项目中期检查、年度报告、结题决算报表等)需先报经财务处审核。项目收支明细账和项目经济分类汇总表可以在各校区(园)大学服务中心(USC)自助打印机打印盖章版本(项目编号为“4102”和“7500”开头的科研项目请前往广州校区南校园中山楼232室科研经费科打印。)
业务流程说明表
| 流程 序号 |
流程说明及所需附件 |
|---|---|
| 1 | 登录中山大学财务信息门户的经费查询系统可以查询项目的收支明细账、收支汇总表等财务信息。 |
| 2 | (1)以收支明细账、收支汇总表等为基础,结合项目预算及经费实际使用情况,按照上报格式填写项目财务报表。
(2)填写财务报表时,未核销暂付款(借款)及冻结金额不能计入支出。 (3)项目结题验收前,若实际开支超出原批复预算金额的,需先完成预算调整审批。 (4)若项目决算归类与财务系统中支出归类不一致,项目组在提交审核时应对归类口径进行说明。 |
| 3、4 |
(1)在上报的邮件中应备注或提交以下信息:项目名称、经费卡号及经办人联系方式。
(2)应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进行审核。 (3)财务报表中涉及经费转入或外拨合作单位的财务报表审核,需提供: ① 加盖原单位或合作单位财务部门公章的经费使用决算表(按照上报格式); ② 我校与原单位或合作单位数据汇总过程表(表格可参考《有外拨经费到合作单位的决算表(预审用)》,可登录财务处主页→文件下载→科研经费科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