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预算调整流程
科研项目经费应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在政策范围内确需调整的,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学校具有审批权限的项目预算调整流程如下:
业务流程说明表
流程 序号 |
流程说明及所需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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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因项目类型、拟调整的预算科目及额度不同,审批权限及流程不同。具体审批流程请参考《中山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管理办法》(中大科研〔2021〕56号)或《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实施细则》(中大科研〔2021〕45号)等。
(1)横向科研项目需在科研管理协同创新服务平台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项目等需进行线下审批。 (3)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等需先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线上审批。 ※注:如涉及合作单位的预算调整,需另附合作单位向课题组提出预算调整的书面申请或审批材料。 |
2 | (1)需提供《中山大学科研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并详细说明调整理由及测算依据等事项。
(2)《中山大学科研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在财务处主页→文件下载→科研经费科下载。 |
5 | (1)进行线下审批的预算调整申请,需上传审批完成的《中山大学科研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
(2)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线上审批的预算调整申请,需上传审批完成的《广东省科技厅项目变更审批表》。 |
6 | (1)线上审核完成后,财务系统将在次日自动对接的预算调整数据,完成财务系统的预算数据更新;
(2)预算调整审批表以及其他相关预算调整材料,项目组必须妥善保管,以便结题检查时备用。 |
※注: 学校无预算调整审批权限的项目,即我校为合作单位的项目或需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项目组应按承担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按前述流程完成学校审批程序后,由项目组上报承担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