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进账、立项及开票流程
业务流程说明表
| 流程 序号 |
流程说明及所需附件 |
|---|---|
| 1 | 项目负责人可登录以下平台,通过来款单位名称、来款金额以及来款用途等信息,查询经费是否到账:
(1)中山大学财务信息门户→到款查询系统(以“中山大学”名义取得的项目)/深圳经费查询(以“中山大学·深圳”名义取得的项目); (2)科研管理协同创新服务平台→科研经费→经费认领申请。 |
| 2 |
登录科学研究院的官网http://research.sysu.edu.cn/→科研管理协同创新服务平台→科研经费→经费认领申请。
(如果已经预借票据,应在平台中勾选相应的票据种类) |
| 4 | 项目首次办理入账,需先进行项目立项,本步骤待财务部门审核完成后将会生成项目经费卡号。 |
| 7 | (1)填写进账网报单;
(2)已借票据:应在财务系统勾选“已借发票”→“选择”→通过项目负责人、发票税额两种方式搜索预借票据信息; (3)未预借票据:应在财务系统勾选“新开票”。 |
| 8 | 项目负责人需提交至集中核算中心审核的材料:
(1)合同/协议/任务书等复印件1份(签章完整,包括双方落款日期); (2)科研经费进账单; (3)网报审批确认单(网报单)1份; (4)针对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 ① 享受免税:广东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需提前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办理合同认定,具体流程可登录http://gdstc.gd.gov.cn/,搜索“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查看)、开票免税情况明细(南校园中山楼216室财务处收费票税科)。 ② 放弃免税:网报单选择“放弃免税”,并勾选自愿放弃免税承诺。 |
| 9 | 审核人员根据业务,参考对方单位需求开具以下票据或提供到款凭证:
(1)增值税普通发票(纸质版或电子版); (2)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版); (3)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电子版); (4)银行回单(纸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