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向科研项目预算编制指引
预算 科目 |
定义 | 编制注意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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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业务费 | 包括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图书资料费、数据采集费、设备购置/安装/维护费、实验室改装费、项目作业施工费、委托服务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税费、房产资源使用费、水电费、接待费、办公费等相关业务费。 | 1. 劳务费可支付给参与项目(课题)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含科研项目制劳务派遣人员)等。
2. 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用可列支范围包括工资薪酬、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和按法律规定应予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3. 不设立单项预算,由项目负责人统筹安排使用。 |
绩效支出 | 是指按照项目组的科研工作量和科研产出绩效核算的人力成本费用。 | 若合同有约定,绩效支出金额按合同约定执行;若合同无约定,原则上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有外拨经费的,以合同金额减去外拨经费为计算基数)。 |
外拨经费 | 是指经委托方同意,在合同中明列需要外拨至校外单位与其共同完成项目的经费。 | 预算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0%,外拨经费不计提绩效支出。 |
管理费 | 指学校及二级单位组织管理项目而支出的各项费用。 | 1. 学校管理费提取比例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制定,上报学校审批同意后执行。。
2. 二级单位管理费提取比例一般不超过3%,主要用于支持院系科研管理事务开展,由院系统筹使用。 3. 学校建立管理费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合同类型、知识产权归属、项目执行情况等因素动态调整学校及二级单位管理费比例,鼓励科研人员承担大项目、产出高质量科技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