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科纵向科研项目预算编制指引

预算
科目
定义 编制注意要点
直接费用
设备费 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设备和设备耗材、升级维护现有设备以及租用外单位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
业务费 图书资料费 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买必要的图书(包括外文图书)、专业软件,资料收集、整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文献检索等费用。 /
数据采集费 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调查、访谈、数据购买、数据分析及相应技术服务购买等费用。 1. 可填列委托第三方公司采集、分析数据的费用。
2. 可填列支付给访谈、调查对象的劳务性费用,支付给科研助手等承担数据采集任务的劳务费用应在劳务费中填列。
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指围绕项目研究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交流、考察调研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交通、食宿等费用以及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境)、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开展学术合作与交流的费用。 可填列参加与项目(课题)研究任务相关的国内、国外学术会议注册费和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会议发生的费用。
印刷费/出版费/宣传费/版面费 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的打印(复印)、印刷、誊写和阶段性成果推介出版、版面等费用。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不可开支版面费。
其他支出 指与项目研究直接相关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详细说明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劳务费 劳务性费用 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和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费用。 1. 可填列项目聘用人员的“五险一金”。
2. 劳务费不可填列给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中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
3. 不可填列给项目聘用人员的经济补偿金。
专家咨询费 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1. 填列标准按照《中山大学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信息采集费发放管理细则》(中大财务〔2022〕5号)执行,详见本手册第189页。
2. 不可支付给项目组成员和参加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
3. 不可填列学生论文答辩发生的专家评审费。
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 指学校(含二级单位)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学校(含二级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 1. 间接费用一般按照国家以及地方或部门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比例进行核定并实行总额控制,间接费用预算应按相关规定比例上限做足间接费用预算。
2. 间接费用由学校间接费用、二级单位间接费用、项目组间接费用三部分组成。学校间接费用占项目到账间接费用总额的5%,由学校统筹使用。
3. 二级单位结合本单位管理成本及科研实际,划定二级单位间接费用与项目组间接费用比例,原则上人文社科纵向项目二级单位间接费用占比不超过项目到账间接费用总额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