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纵向科研项目预算编制指引

预算科目 定义 编制注意要点
直接费用
设备费 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1. 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填列。
2. 不可填列办公设备或生产性设备购置费(如普通办公电脑、打印机、IPAD、家具等),基建设施的建造费、办公室或实验室常规维修改造费。确因研究需要购买的,应详细说明该设备与项目研究的相关性、必要性。
3. 不可填列属于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支撑条件的设备购置及租赁费。
业务费 材料费 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不可填列生产经营性材料、基建材料、通用办公耗材(如复印纸、硒鼓、U盘等)。确因研究需要购买的,应详细说明该设备与项目研究的相关性、必要性。
测试
化验
加工费
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学校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设计、化验、加工及分析等费用。 1. 可填列与项目(课题)研究任务相关的软件测试、数据加工整理(委托第三方公司采集数据)、大型计算机机时等费用。
2. 不得以测试化验加工费的名义分包科研任务,变相转拨经费。
3. 不得向合作单位拨付测试化验加工费。
燃料
动力费
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直接使用的相关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等费用。 1. 可填列与项目(课题)研究任务相关的科学考察、野外实验勘探等发生的车、船、航空器的燃油费用(必须能够与设备租赁费的支出分开)。
2. 不可填列单位日常运行的水、电、气、暖消耗等费用。
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费 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会议费、差旅费和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可填列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员参加由其主办的会议所需负担的城市交通费、国际旅费。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1. 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费用指为完成本项目(课题)研究目标而申请专利的费用以及该专利在项目(课题)实施周期内发生的维护费用,办理其他知识产权事务发生的费用。
2. 不可填列通用性操作系统等非专用软件购置费、日常手机或办公固定电话的通讯费、日常办公网络费或电话充值卡费用等。
其他支出 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除上述支出范围之外的其他相关支出。 其他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详细说明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劳务费 劳务性费用 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费用。 1. 项目聘用人员的“五险一金”可以从劳务费中列支。
2. 不可填列给项目(课题)负责人及项目(课题)组成员中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
3. 不可填列给项目聘用人员的经济补偿金。
专家咨询费 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咨询专家是指承担单位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临时聘请为项目(课题)研发活动提供咨询意见的专业人员。 1. 填列标准按照《中山大学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信息采集费发放管理细则》(中大财务〔2022〕5号)执行。
2. 不可支付给项目(课题)组成员和参加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
3. 不可填列学生论文答辩发生的专家评审费。
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 指学校(含二级单位)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课题)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学校(含二级单位)为项目(课题)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 1. 间接费用一般按照国家以及地方或部门科研项目(课题)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比例进行核定并实行总额控制,间接费用预算应按相关规定比例上限做足间接费用预算。
2. 间接费用由学校间接费用、二级单位间接费用、项目(课题)组间接费用三部分组成。学校间接费用占项目(课题)到账间接费用总额的30%。
3. 二级单位结合本单位管理成本及科研实际,划定二级单位间接费用与项目(课题)组间接费用比例,原则上科学技术纵向项目(课题)二级单位间接费用占比不超过项目(课题)到账间接费用总额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