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换票流程
业务流程说明表
流程 序号 |
流程说明及所需附件 |
---|---|
1 | 《中山大学财务票据退换申请表》下载路径:财务处主页→文件下载→集中核算中心。 |
2 | 一般情况下,老师需取回原纸质票据,交回原开票校区集中核算中心。
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 (1)如对方单位已抵扣进项税额,需对方单位出具已抵扣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税局开票系统打印),无需交回原发票联及抵扣联; (2)如未抵扣,则需对方单位出具未抵扣说明,并交回原发票联及抵扣联。 |
3 | (1)如开具增值税发票(包含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以下信息:对方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和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备注内容。
(2)将以上信息提前发送至前往开票的各校区集中核算中心邮箱(详见报销宝典-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