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换票流程

业务流程说明表

流程
序号
流程说明及所需附件
1 《中山大学财务票据退换申请表》下载路径:财务处主页→文件下载→集中核算中心。
2 一般情况下,老师需取回原纸质票据,交回原开票校区集中核算中心。
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
(1)如对方单位已抵扣进项税额,需对方单位出具已抵扣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税局开票系统打印),无需交回原发票联及抵扣联;
(2)如未抵扣,则需对方单位出具未抵扣说明,并交回原发票联及抵扣联。
3 (1)如开具增值税发票(包含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以下信息:对方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和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备注内容。
(2)将以上信息提前发送至前往开票的各校区集中核算中心邮箱(详见报销宝典-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