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薪金(工资除外)发放流程

业务流程说明表

流程
序号
流程
说明
要求
1 网上制单 (1)制单人选择对应的“发放事项”提交薪酬单,发放标准及附件等要求可在选择发放事项时查阅详细的业务指引。
(2)对薪酬发放业务有疑问的,可咨询财务处020-84110166、84111787;对薪酬系统操作有疑问的,可咨询财务处会计信息技术科020-84113168。
(3)薪酬系统制单截止时间为每月25号24点。
※注:
(1)院系/部门绩效薪酬单需经人力资源管理处审批,截止时间同样为每月25日24时,为保证顺利发放,请预留人力资源管理处审批时间。
(2)交单:“薪酬门户”为全线上流程,无需递交纸质单。
2 项目负责人审批 项目负责人线上审批,完成审批的截止时间为每月25号24点。
3 人力资源
管理处审批
院系/部门绩效薪酬单需经人力资源管理处线上审批,完成审批的截止时间为每月25号24点。
4 财务处
审核
财务处集中核算中心进行薪酬单审核、复核。该环节完成时系统会发送提醒信息至制单人,通知薪酬网报单已完成处理。
※注:此时薪酬单进入“待发放处理”环节,受薪人尚未能收到款项。
5 财务处
发放处理
财务处薪金发放与代管账科进行批量发放处理,通知银行对应发放款项,具体处理时间详见本手册第74页“发放时间安排”。
6 银行处理 银行一般在收到发放文件后2天内完成发放。
7 发放结果登记 财务处薪金发放与代管账科收到银行发放结果清单后,把发放结果(成功或失败,失败有具体原因)录入薪酬系统,制单人或受薪人可查询发放结果及失败原因。如发放失败,薪酬系统会发送短信至制单人和受薪人手机,通知失败原因。
※注:受薪人银行卡为学校合作银行的,银行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发放结果;为非合作银行卡的,银行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发放结果。
8 发放失败
重新发放
制单人和受薪人按照发放失败操作指引(详见本手册第78页“薪酬发放失败处理指引”)完成处理后,财务处每周四对已更新银行账户信息的失败款项进行重新发放。
※注:为避免发放失败,请保持银行卡状态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