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时间安排

发放对象 发放事项 发放时间
教职工 工资 原合同工人员 每月5号前,遇节假日提前
事业编制人员(含在职和离退休) 每月10号前,遇节假日提前
新机制人员 每月10号前,遇节假日提前
专职科研人员 每月15号前,遇节假日提前
博士后 每月15号前,遇节假日提前
原B系列人员 每月15号前,遇节假日提前
单位奖励性绩效、科研绩效等校内人员绩效 每周四批量发放处理
评审费、监考费等校内人员劳务酬金 每周二批量发放处理
校外人员 评审费、咨询费、讲座费等各类劳务酬金 每周二批量发放处理
※注:寒暑假期间,工资发放时间不变,其他薪金发放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