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业务流程说明表

流程
序号
流程说明 要求
1 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提取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肇庆,下同)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4)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5)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
(6)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7)离休、退休的。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出境定居的。
(10)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11)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以上第(1)至(4)款规定的,缴存人及配偶均可以申请提取。
2 提取需要附件 不同提取类型需要附件不一样,具体查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
3 提交公积金提取申请 进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提取业务,或者进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个人业务→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提取。
4 提取操作 在提取操作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热线020-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