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学费处理措施
1. 对于未办理缓交学费的欠费学生,学校处理流程如下:
业务流程说明表
流程 序号 |
流程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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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开学前,学校财务处发布缴费通知。 |
2 | (1)学生超过学校缴费通知规定期限仍未缴清学费且未办理缓交手续。 (2)申请缓交的程序、缓交期限的确定、可予以缓交的标准及缓交期届满后的缴费办理事项等相关问题按照党委学生工作部相关规定执行。 |
3 | 对于欠费国际学生,学校暂停受理其签证/居留证件等有关申请,并按照《中山大学国际学生签证事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
5 | 开学后第二周起,学校暂停欠费学生的校园卡用餐、学校门禁、宿舍门禁、USC打印、CAS统一认证等校务管理与服务系统功能,暂停其出入图书馆及图书借阅资格。 |
8 | 开学后第三周起,学校按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将欠费学生予以退学处理。 |
10 | 对于被退学的欠费学生,拒不退宿的视为违规占用学生宿位,学校保卫处将予以强制清理宿位。 |
2. 对于缓交期满后,无正当理由仍未缴清学费的学生,学校处理流程如下:
业务流程说明表
流程 序号 |
流程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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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缓交的程序、缓交期限的确定、可予以缓交的标准及缓交期届满后的缴费办理事项等相关问题按照党委学生工作部相关规定执行。 |
2 | 对于缓交期届满后无正当理由、恶意拖欠仍未缴清学费欠费的学生,学校按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予以退学处理。 |
4 | 对于被退学的欠费学生,拒不退宿的视为违规占用学生宿位,学校保卫处将予以强制清理宿位。 |